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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绛县公安:古绛派出所查处两起民生盗窃“小案”
本网讯(通讯员侯爱萍)千万不要以为偷点小物件应该没事,凡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伸出贪婪的双手。近日,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抓获2名盗窃违法行为人,查处2起盗窃案件。
案件一
绛县古绛辖区李某在做完一天的装修工作后,将自己装修使用的工具放置在施工小院内,临走时没有上锁,等第二天再次施工时竟发现工具不见了,寻找未果的李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小案件,大民生。110指挥中心当即按照就近派警原则向古绛派出所发出指令,古绛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最终确定盗窃嫌疑人为李某某,并将其迅速抓获。经调查,因李某某系李某装修工人,案发当日,一时心生歪念,便将李某使用的装修工具(水平仪,角磨机,手电钻,切割机等)盗走。
目前,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追回被盗工具,返还于李某。
案件二
绛县古绛辖区彭某某放置在城区街道某酒吧门口的两盆十年铁树盆栽不翼而飞,无奈之下来到古绛派出所报警。群众利益无小事,古绛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民警当即按照警情“日清月结”规范流程进行录入、派警,出警民警迅速按照彭某某提供的丢失时间展开仔细研判、调查取证,最终确定盗窃嫌疑人为樊某某,并将其迅速抓获。经调查,樊某某系夏县人,在绛县一工地居住,由于天气闷热便驾驶车辆到街上透气,在发现这两盆铁树盆栽后,临时起意将两盆铁树搬到其所驾驶的车辆后备箱内,又连夜返回于夏县,将两盆铁树放到家中占为己有。
目前,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追回被盗的两盆铁树盆栽,返还于彭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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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绛县公安始终以民意为导向,重拳出击,严打各类侵财性违法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盗意识,加强对财物的保管,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编辑:刘中青
校对:李东升
审核:岳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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