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推进执法改革 守护绿色底线
生态环境执法是践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武器。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融入主战场,聚焦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案件办理、聚焦重点领域环境整治,积极创新执法机制,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给企业容错纠错空间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今年1月25日,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某煤业有限公司注浆充填开采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位于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下郝村东40米处某煤业公司注浆充填开采项目正常生产,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填报排污信息。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调取书证,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对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调查询问,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企业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不熟悉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向该企业讲法律规定、说违法后果、计算违法成本,及时答疑解惑,对排污许可管理问题进行了详实地讲解。
同时,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注浆充填开采项目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填报排污信息,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有关规定。
经该案件办理人员集体讨论并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依据省委、省政府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帮扶企业发展政策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此案件符合首次违法不予处罚事项,对该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公司已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工作。
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王前进表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出台“不予处罚清单”,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执法的社会效果,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同时,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案件调查处理全过程,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对企业实地普法教育,不仅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也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意识,达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
让数字说话 让科技发力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充分使用信息平台、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执法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今年2月21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执法人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远程巡检发现,某焦化气源有限公司4# 75吨锅炉2月8日在线数据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标,通过进一步调阅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固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第三方运维公司CEMS日常巡检记录表等相关证据,确认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3月28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Q-4)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6万元。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常态化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巡查,让数据跑路、让数字说话、让科技发力,精准科学依法查处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
近年来,我省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不断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能力。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王俊杰在日前的“利剑斩污”工作会上表示,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固体废物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控、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环境统计等平台数据,运用无人机巡查等技术,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等工作,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高打击能力。
铁腕斩污 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为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今年5月—12月,我省继续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
此次“利剑斩污”的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弃包装容器、废酸、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废物、高浓度液态废物、废盐、废铅蓄电池、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废催化剂等5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类环境违法行为。
行动将继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和违法线索识别推送机制,提升精准打击能力,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王俊杰要求,要紧盯大案要案,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社会反响大、涉案人员多、跨区域流窜作案、环境危害严重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提级查办、挂牌督办的案件线索,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察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集中中坚力量,组织工作专班,形成专案分析、专案查办、专案上报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办案水平,持续释放严惩信号;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部位、行业、区域,联合深入开展全面、滚动、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线索,深度介入、紧盯问题、追根溯源,对发现的犯罪线索,要拉条挂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程国媛
编辑:刘中青
校对:李东升
审核:岳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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