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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调节“小矛盾” 铸就“大平安”
本网讯(通讯员侯爱萍)“作为外地人,我在绛县真正感受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心为民的人民公仆,你们是人民的好警察!”。7月9日,来自东北的王先生将一面印着“伸张正义浩然气,惩恶为民贼带派”的锦旗送到绛县公安局古绛派出所民警手中,表达着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7月3日,王先生的家人靳女士在某鲜肉铺购物时发生纠纷,双方进行沟通,然而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王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110指挥中心按照就近派警原则向古绛派出所发出指令,古绛派出所民警当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情原委,向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随即联系市场监管所,迅速组成调解小组,展开三方面对面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以及双方换位思考、讲究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最终,鲜肉铺在验货无误后对王先生、靳女士表示赔情道歉,并将货款给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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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化纠纷,锦旗展民意。绛县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全力落实“夏季行动”部署要求,以警情“日清月结”工作机制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控早控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刘中青
校对:李东升
审核:岳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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